近日,市行政审批局联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制定了《关于分阶段办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对新建房屋建设工程,推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分阶段办理模式。
施工许可证作为项目快速建设的“通行证”,一直是企业关注的焦点。市行政审批局副局长翟健表示,此前办理项目整体施工许可证材料多、程序杂,尤其是工程规划方案和施工图设计,企业需要多次修改,部门需要反复审核,严重制约了项目开工速度。
《办法》将建设项目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手续分为两个阶段,按“桩基础工程”“主体工程”施工许可证两个阶段分别发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在确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后,可根据建设项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分阶段办理或者整体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办法》出台后,建设单位可以将建设项目分成“桩基础工程”“主体工程”两部分分阶段办理。在申请“桩基础工程”施工许可证时,无需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可用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审核同意的项目规划建筑方案的预审意见、“桩基础工程”的施工图技术审查合格意见并作出自行承担规划调整和设计方案变更风险的承诺替代,提前办理“桩基础工程”施工许可证。在桩基施工的同时,同步深化主体部分图纸,申办“主体部分”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最大限度缩短项目开工等待时间。
翟健表示,借助此模式,将进一步优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办理流程,使项目建设周期压缩两至三个月,对降低资金成本、加快项目建设起到积极有效的推动作用,助力企业跑出建设开工“加速度”。
2024-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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