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发挥乡土人才在镇江市乡村建设中带领技艺传承、带强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致富等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努力培育一支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乡土人才队伍,日前,市人社局下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乡土人才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为乡土人才创新创业“松绑”、护航。
乡土人才职称评价对象适用于扎根和活跃在民间从事技艺技能、技术应用与推广、经营管理等工作的本乡本土人才,包括从事技艺技能工作的土专家、能工巧匠、非遗传承人、民间艺人,从事技术应用、推广、服务等工作的人员,以及从事乡村产业发展经营管理工作的人员。
市人社局专技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乡土人才的评价体现三个特点,一是破除“三唯”,二是重能力比贡献,三是激发乡土人才职业自豪感。乡土人才职称评价破除“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倾向,只要符合条件,没有任何学历、资历、论文的乡土人才也可以申报。评价标准设置重点围绕思想素质、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技术水平、带动能力和群众认可等维度,以在乡村范围作出贡献、有示范作用来衡量,鼓励乡土人才把论文写在大地上,从而真正让乡土人才破“土”而出,激发他们投身乡村振兴的活力。此外,参加职称评审,肯定乡土人才在带领技艺传承、带强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致富等方面发挥的重大作用,可以提高乡土人才的社会地位,增强乡土人才的获得感、成就感和自豪感,有利于乡土人才扎根基层干事创业,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据了解,申报人员可登录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人才服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栏目(https://www. jssrcfwypt.org.cn/web/cdsu/rcfw/gr), 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后,通过系统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5月31日。(马原 古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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