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陵区纪委监委对海陵区广厦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副经理陈绍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陈绍峰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娱乐活动安排;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陈绍峰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的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海陵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陈绍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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