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泰州医药高新区党工委(高港区委)批准,泰州医药高新区纪工委、高港区纪委监委对泰州国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黄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黄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玩忽职守,致使国有资产存在重大损失风险;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黄晨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泰州医药高新区纪工委、高港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泰州医药高新区党工委(高港区委)批准,决定给予黄晨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款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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