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下午,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会议决定,接受陈忠伟辞去宿迁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任命刘浩为宿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王益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宿迁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一审);听取审议《宿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贯彻实施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生态审判集中管辖改革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并分别做满意度测评;听取《关于2022年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的通报》(书面);表决通过《宿迁市安全生产条例》和有关人事任免事项,颁发了任命书,并举行了宪法宣誓。
刘浩在作任职讲话时表示,一定不辜负组织的信任和重托,脚踏实地干事业,心无旁骛抓发展,以实际行动向全市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答卷。持之以恒铸牢对党忠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全力以赴扛起发展重任,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坚持以“四化”同步为路径,坚持“工业强市、产业兴市”,统筹好发展与安全,推动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一体并进、城市和乡村协调发展。用心用情增进民生福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持续办好民生实事、补齐民生短板、兜牢民生底线,努力让人民群众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驰而不息锤炼过硬作风,时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务必”的谆谆教导,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一张蓝图绘到底,雷厉风行抓推进。始终把依法行政理念贯穿于政府工作全过程,自觉维护政府班子团结。慎独慎微严守清廉底线,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深入推进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秉公廉洁用权、勤勉干事创业。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曹秀明,副主任赵丽丽、张卫东,秘书长臧广荣参加会议。副市长武倩、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衡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加云、市监委负责同志和部分人大代表、社会专家、群众代表列席会议。(记者 高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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