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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沂发生爆炸?一男子为博关注造谣被查

文章来源:都市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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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1-22 09:5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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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博取网络关注,在微博编造谣言,近日,陈某因涉嫌造谣传谣被新沂市公安局依法查处。

10月28日,微博上一则“江苏省新沂市发生天然气爆炸事故,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处理中”的信息,引起了新沂警方和新沂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的高度重视,立刻对该起“事故”展开调查。

新沂警方经过大量摸排工作后发现,新沂市近期并未发生天然气爆炸及类似事故。新沂网警和辖区派出所民警走访“涉事”门店时,也未发现爆炸痕迹,店老板也是一头雾水,称“我们店从未发生过爆炸事故”。至此,警方确定该消息为虚假信息,系谣言。随着调查工作的不断深入,民警很快锁定了店内一位男性员工陈某。

经讯问,陈某交代,为博取网络关注,在明知自己工作的门店没有发生天然气爆炸的情况下,出于私利,编造了“爆炸事故”谣言。目前,陈某因涉嫌造谣传谣已被新沂市公安局依法处理。

民警介绍,对于网络上编造、散布谣言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分为三种:一是民事责任。即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民事主体的名誉权,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要承担相应民事责任;二是行政责任。即如果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尚不构成犯罪的,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三是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据《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警方提醒: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请广大网友依法依规文明上网,理性发言,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对在网上编造、传播谣言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打击处理,请广大市民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共同营造清朗网络空间。(记者 马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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