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宿迁市报审的《宿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在由江苏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召开的专家论证会上,率先通过专家论证。
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宿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参与研究、系统谋划、高位推动,数十次听取进展情况汇报、成果汇报,提出明确指示要求,为《规划》编制指明了方向。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市资规局会同技术单位多次开展实地调研、座谈,加强重点内容研究论证,组织规划草案公示,充分吸纳社会各界意见,强化上下联动,持续修改完善,形成当前成果。
《规划》贯彻落实了长三角一体化、“1+3”重点功能区等国、省重大战略部署,坚持“生态优先、市县合力、差异发展”的总体思路,构建了全域“一主一副两特四廊、一带两湖双谷三区”的市域总体空间格局,细化主体功能区划分,推动市县差异发展,彰显“美丽宿迁”特色魅力。《规划》提出了市域“1129+N”的城镇体系,优化城镇空间格局,建设水美酒香地、宜居创业城,明确了城市性质。市辖区构建“一城一区、一带一湾一田园”河湖城田交相辉映的空间格局,厚植绿色生态本底。中心城区规划形成“一核两廊七组团”的空间结构,坚持“多中心、网络化、组团式、集约型”发展导向,优化城市功能布局,全力提升城市能级。(记者 顾园园 通讯员 资规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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