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镇江市住建部门组织集中收看住建部无障碍环境建设视频培训会开班式。活动中传出消息:目前镇江市新建建筑均全面执行无障碍环境设计标准,无障碍设施达标率达100%。扬中市在全市率先启动无障碍环境建设试点,先后建成扬中市级无障碍村(社区)62家,覆盖率达80%,新坝镇新宁村顺利通过国家级无障碍环境示范村创建考核验收。
“无障碍环境建设是城市公共设施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完善城市功能不可或缺的重要元素。”市住建局设计处处长王晓文告诉记者,日前出台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保障残疾人、老年人能够平等充分参与社会生产生活,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必然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近年来,市住建局会同市残联等相关职能部门积极落实国家、省相关要求,对新建建筑实施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管,老旧小区改造中注重适老化改造,持续推进镇江市无障碍环境改善,为打造全龄友好的山水花园城市、建设宜居镇江作出贡献。
把好设计审查关,督促设计单位严格执行《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无障碍设计规范》等规范,确保图纸质量。加强对居住建筑、公共建筑、道路等新建项目无障碍设施的设计审查把关,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同步配套设计无障碍设施,确保建成后与周边无障碍设施无缝对接,实现设施连接畅通。对无障碍设计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施工图审查不予通过。近年来,镇江市新建房屋与市政工程项目无障碍设计达标率100%。
做好施工过程监管,要求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严格按照经批准的设计文件配套建造无障碍设施,不得擅自变更或降低标准建设;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建设,确保建设质量;监理单位加强对施工现场原材料的进场验收和现场抽样送检的把关,做好每道工序的验收工作。质量监督部门将无障碍设施施工列为工程监督的重要内容,严格实施过程监管,确保建设项目无障碍设施按照要求高质量建设到位。
严格竣工验收关,同步验收配套建设的无障碍设施,重点对盲道、轮椅坡道、无障碍通道、无障碍停车位、无障碍出入口、低位服务设施、无障碍电梯、楼梯、无障碍厕所和无障碍厕位等进行检查验收。对无障碍设施建设内容缺失或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的,不予通过竣工验收,不得交付使用。
此外,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宣传力度。针对目前无障碍环境建设意识不强、认识不到位的问题,重点做好对建筑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技术人员宣贯,提升专业人员在无障碍环境设计、施工、监理、维护、管理方面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同时向社会广泛宣传和普及无障碍设施建设的社会意义和知识,引导市民和业主单位自觉爱护无障碍设施。(许彦明 方良龙 王瑾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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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障碍环境建设法》 9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6月28日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该法提出,新建、改建、扩建的居住建筑、居住区、公共建筑、公共场所、交通运输设施、城乡道路等,应当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国家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或者其他无障碍设施,为残疾人、老年人提供便利。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明确将无障碍环境建设保障重点规定为残疾人、老年人,在制度设计、标准确立、建设要求等方面,紧扣残疾人、老年人的需求和期盼,体现了鲜明的特点,回应了老年人的无障碍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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