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于璐 本报记者 朱婕
“八五”普法工作启动以来,市市场监管局在广普法、严执法、善用法上下功夫,以高质量普法不断擦亮市场监管法治名片,先后被评为法治镇江先进单位、镇江市“七五”普法先进集体,并连续四年获评镇江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十佳单位。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力推“四个结合”,将普法与监管职能相结合、与行政执法实践相结合、与推进地方立法相结合、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相结合,促进市场监管法治化建设,提高监管效能。
市场监管部门将普法与监管职能相结合,以普法“六进”为主要形式,宣传登记注册、网络平台、广告、价格、信用、反不正当竞争等监管领域法律法规,为经营主体提供更加公正、透明、规范、便捷、可预期的制度环境,同时对《食品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法》《产品质量法》《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宣贯力度,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主题宣传,社会普法效果显著。
行政执法过程突出用法宣法,市场监管部门加大“以案释法”力度,累计发布案例100余件,多件被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作为典型案例公布。与此同时,运用说理方式向行政相对人普及法律知识,在处罚的同时强化教育引导。
同样值得关注的是,市场监管部门同时将普法与推进地方立法相结合,对《镇江香醋保护条例》和《镇江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两部地方性法规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开展条例的执法调研,在行政处罚案例中直接适用条例相关条款,进行说理式执法普法,充分凸显地方立法作用。
经营主体是否知法守法,关系着整个市场环境的安全稳定。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市市场监管局深入学习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法规规章,引导经营主体依法经营、依法治企;在助企纾困的同时突出用法宣法,探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制定出台《镇江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减轻处罚规定》,办理免罚减罚案件1068件,免罚减罚金额达6612万元。
建阵地塑品牌,扩大市场监管普法影响。近年来,镇江积极构建以宣传食品安全知识为主的“文俊工作室”普法阵地,精准普法,累计推送普法原创文章262篇,开展法律法规宣讲260余场次,指导服务相关单位和企业500余次,并与高校和商业综合体共建“高校食品安全共建点”和“食品安全创新示范基地”。
在擦亮消费维权普法金招牌方面,市市场监管局依托“智慧3·15”平台,创新打造“全网络云维权”,实现政企联动快处置、办理流程全提示、网络会面解纠纷、典型案例促普法,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建立镇江市消费维权法律援助中心,与镇江市法律援助中心、润州区人民法院联动配合,充分运用社会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诉前调解、法律援助等手段,在帮助消费者进行全方位维权的同时,将普法教育有机融入化解消费纠纷的全过程。
2024-09-17
2024-09-17
2024-09-17
2024-09-17
2024-09-17
2024-09-17
2024-09-17
2024-09-17
2024-09-17
2024-09-17
2024-09-17
2024-07-22
2024-07-22
2024-07-22
2024-07-22
2024-07-22
2024-07-22
2024-07-22
2024-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