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助力乡村振兴战略落地生根,张渚镇纪委及时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纳入监督重点,做到关口前移、探头前置,深入一线开展全程监督、精准监督,力促农村环境尽快净起来、靓起来、美起来。
坚持把环境整治作为推进乡村振兴与美丽乡村建设的有效抓手,通过不打招呼、不定期抽查的方式,随机对各村道路沿线是否干净整洁、房前屋后是否乱堆乱放、生活垃圾是否乱扔乱倒、河道是否有漂浮物等问题及村干部履职尽责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督查,对发现的问题以图文结合的方式进行汇总,形成问题清单,逐一反馈交办,确保整治成效。
严格落实“清单化”、“闭环式”工作机制,明确对督查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相关单位须在1天内整改到位,并上传整改现场照片;对需动用设施设备的问题,须在3天内整改到位,并上传整改现场照片;对督查中发现的典型性、普遍性问题,形成监督建议书发至相关职能部门,督促其找准“病根”开“药方”,拿出相应对策措施,确保实现标本兼治。
定期对督查发现的人居环境卫生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动态跟踪,销号管理,通过收集整理整改前、中、后的图片资料,对工作推进缓慢、整治不力、成效不明显的村进行通报,对责任落实不力、连续两次排名后2名或累计三次排名后2名的村主要领导,及时启动问责程序进行责任追究,以强有力的纪律保障推动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落实落地落细。
2024-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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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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