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7月21日连云港讯 今年以来,江苏省连云港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持续优化金融各领域营商环境,强化对地方金融组织的监督管理,规范地方金融组织行为,做好行业风险防范,促进地方金融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为全市营商环境再优化提供金融力量。
加强源头把控。在市场准入、事项变更等审核审批环节,严格审核从业机构股东和高管人员资格,穿透审核股东背景情况、实际出资能力、出资资金来源等方面。压实属地责任,规范、廉洁审查地方金融组织设立及变更事项,对不符合有关条件的,坚决不允许进入申报程序,切实履行好属地和一线监管责任。
强化日常监管。健全和完善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等行业风险监管体系,强化现场与非现场监管、日常与专项检查,全方位做好地方金融组织风险处置工作。今年以来,对小贷公司、典当企业、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30家企业实现检查全覆盖,对企业经营状况进行全方位“体检”,重点核查业务真实性、合规性。充分利用监管系统,及时准确掌握机构经营和风险状况,强化风险排查、监测预警。紧盯重点风险企业,加大检查频次,持续跟踪问题整改,有效防范风险。
提升服务效能。推动小贷公司、典当行在经营场所以显著方式向社会明示融资年化综合成本,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1至6月份,全年小贷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和商业保理公司共为各类经营主体提供资金支持13.25亿元。截至6月末,四类机构贷款投放余额34.26亿,融资担保在保余额102.55亿元,其中政府性融资担保余额47.08亿元,充分发挥了地方金融有益补充作用。6月份,放贷机构加权平均年利率9.07%,今年以来连续6个月保持环比下降态势,比年初下降0.6个百分点,处于较低水平,客户融资成本持续降低。
有效防范风险。针对群众关注度高的寄卖行,会同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对寄卖行违规从事典当业务开展为期4个月的专项清理整顿,截至目前,共检查寄卖行100余家,其中20家企业带有“典当”的招牌或标识已经全部拆除。按照“既管合法、也管非法”“管行业也管风险”的工作思路,与公安、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建立协同监管工作机制,对非法地方金融组织进行现场执法,送达《告知书》,分发《江苏省地方金融条例》,对行业政策进行宣讲,增强监管权威和执法效能。(赵良听 王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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