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在如皋市某建材公司码头停泊区,泰州市鹏鑫运输有限公司总经理刘福华在泰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验船师的指导下,对本公司“鹏鑫货558”货船完成了年度检验的自检,这也是他成为自检员以来检验的第15艘船。
去年底,刘福华参加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织召开的一次会议时,得知450总吨以下的内河普通货船可以免于年度检验,由各船舶公司自检、自查。“小型船舶免于年度检验,对于我们来说是一个实实在在的政策利好,我们公司符合相关条件,就报名参加了试点,我也通过培训考试,获得了自检员证书。”他说。该公司共有51艘船舶,符合试点政策的船舶有23艘。由于他们对每艘船舶的运行航线、技术状况等都比较了解,因此可以自行确定时间、地点,有针对性进行检验,省去了很多协调、对接的时间。尤其是“部分船舶中间检验可以免于船底外部检查”等相关政策,帮他们省去了不少麻烦。
据了解,小型船舶检验优化试点工作,是有效降低企业营运成本、充分激发经济主体活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根据规定,今年辖区有3140艘船舶符合试点政策,船舶船主将直接受益。目前已完成2590艘船舶试点工作,受益船舶数量和已完成试点船舶数量均位居全省首位。
泰州交通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以上参与试点的船舶,该支队将通过信用评价管理、定期核查等方式,突出船舶公司在优化试点工作中的责任主体,夯实船舶公司在自检过程中的安全基础,同时采取免除检验、集中检验、替代检验、分类检验等方式,为船民提供更加便利、高效的检验服务,助力企业降本增效、进一步优化航运营商环境。记者 钱立群 通讯员 成启林 郝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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