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江苏·中国江苏网讯(记者 陈起增)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存在人民群众生活中的“活态”文化。推进非遗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不仅可以实现对非遗“活态”化保护和传承,还可以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江苏省文旅厅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日前正式出台了《关于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意见包括三大部分,共12条,从培育推荐非遗项目、发挥传统民俗文化特色等9个方面明确工作内容和方向,并从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做好总结评估等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和监督管理机制,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实到位。在培育推荐非遗项目上,意见将“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核心思想理念、传统美德、人文精神,为当地群众广泛认可”作为非遗项目评定的标准,找准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的契合处、联结点,推动非遗更好融入当代生活。同时将地方民俗文化作为非遗的特色挖掘点,力求赋予其更好的时代价值和创新表达。支持各地在景区、景点举办节庆赛事活动,依托民俗类特色非遗项目,让游客体验当地风土人情,提升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认同感。
在推广上,支持表演艺术类非遗项目搭载旅游空间,面向游客开展传统戏剧、传统音乐、传统舞蹈、曲艺类非遗项目展演、教学、培训等活动,传播非遗表演艺术。支持地方戏曲项目进入旅游场所开展演出活动,扩大非遗社会影响力。
加强对传统工艺生产企业的扶持和引导,以老字号、名小吃为重点,推广具有地方特色的饮食类非遗;支持省级非遗创意基地、非遗旅游体验基地以及无限定空间非遗进景区省级示范项目与旅游景区加强合作交流,积极开发非遗文创产品,丰富旅游商品内涵。
支持将阳湖拳、太极拳、撂石锁、建湖杂技等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纳入旅游体验。鼓励各地依托中医药、茶文化等非遗项目发展养生体验游、疗养康复游、科普教育游等项目,打造滨海、湿地、森林、乡村等“养心润肺”旅游产品,提升传统中医药养生新业态。
积极拓展融合发展空间载体。鼓励在旅游景区、度假区、休闲街区、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红色旅游经典景区、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和有条件的传统村落、古街古镇,建立非遗工坊、展示馆(厅)、传承体验所(点)、传承人工作室。支持地方在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推荐目录中选择合适的非遗项目进入旅游空间,积极引入适合本地文化生态的非遗项目,推进非遗和旅游资源共建共享。
意见提出,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非遗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重要意义,统筹各方力量,鼓励非遗、旅游相关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参与,出台扶持非遗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配套政策措施,形成融合发展合力。
2024-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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