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废弃汽车该如何处置?放错了位置是垃圾,不仅浪费公共资源,甚至会造成严重污染。据业内预计,到2030年,我国报废汽车数量将超过2800万辆,相应的可再生资源量将达7000万吨。
为让“僵尸车”实现大变身,在推动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的同时,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和完善绿色循环产业体系,市发改委、工信、公安等11个部门研究制定了《镇江市废弃汽车治理工作方案》,明确2023年年底前,完成废弃汽车专项执法整治行动;2025年年底前,基本建立废弃汽车治理长效工作机制,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背街小巷、公共绿地等公共区域,往往是“僵尸车”的重灾区,饱受群众诟病。采访中,不少居民吐槽,“报废车长期占用车位浪费公共资源,而且部分车主还把旧车当成了仓库使用,影响市容,也存在安全隐患。”但是,因涉及公民财产权等问题,清除“僵尸车”并不容易。
根据方案,此次整治对象为长期停放在城市市区公共区域,具有车身灰尘遍布、外观残破、部件缺失、轮胎干瘪、轮毂锈蚀、未悬挂号牌等明显弃用特征的废弃汽车。市发改委资环处处长朱海洋介绍,在前期全面排查摸底,对废弃汽车拍照取证,“一车一档”建立档案的基础上,2023年9月至12月31日,各地将组织有关部门根据排查的废弃汽车停放地点、车辆状态等情况依法依规进行分类处置。
根据《方案》,道路范围外停放、影响城市市容环境的废弃汽车,由城市管理部门依据市容环境管理有关规定,组织引导车辆所有人自行清理和依法进行处置;道路范围内违法违规停放的废弃汽车,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规进行处置,对上道路行驶的拼装车辆、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进行处置;停车场、路内停车泊位内停放的废弃汽车,由城市管理部门、停车管理单位组织引导车辆所有人自行清理和依法进行处置。
《方案》同时明确了对达到报废标准车辆、无法确认或无法联系车辆所有人的废弃汽车的处置办法。这其中包括,车辆所有人拒绝办理报废和注销登记的,相关部门将依据相关领域法律法规和行政强制法等规定对车辆进行处置;无法确认或无法联系车辆所有人的废弃汽车,根据民法典、民事诉讼法等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置。
报废汽车“变废为宝”需要精细化分类,分类拆解得越细,分解出的资源就越多,一辆汽车甚至可以变成铜、铝、铁、塑料、橡胶等多种资源进行再次利用。那么,从“治”到“用”,如何做好废弃汽车治理“后半篇文章”,变“废”为“宝”?《方案》从建立废弃汽车常态化执法监管机制、健全报废汽车回收利用体系、加强汽车使用全生命周期信息管理等方面,提出了解决办法。
在健全报废机动车回收行业管理制度方面,镇江将依法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进行认定,引导回收拆解企业优化布局、提升服务质量并积极为群众提供专业化、便利化的报废汽车回收服务。同时,加大对回收拆解企业用地等方面的支持力度,探索通过以旧换新等方式,引导群众主动报废汽车并交由正规渠道处置。
与此同时,镇江将配合省级有关部门,建立汽车使用全生命周期管理信息交互系统和认证配件、再制造件等信息查询系统,加强汽车进口、销售、登记、维修、二手车交易、报废回收等信息互联互通和交互共享,为报废汽车治理提供信息化支撑。(记者 朱婕 通讯员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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