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省发布2023年省级耕地保护激励单位名单,对全省耕地保护工作成效突出的10个县(市、区)给予通报表扬,对50个乡(镇)、街道给予各200万元资金奖励,盐城市获通报表扬和资金奖励总数均居全省第一。
这次我省通报表扬耕地保护工作成效突出的10个县(市、区)中,盐城市有4个,分别是:响水县、盐都区、阜宁县和大丰区。亭湖区盐东镇、盐都区秦南镇、大丰区南阳镇、响水县响水镇、滨海县八巨镇、阜宁县古河镇、射阳县四明镇、建湖县建阳镇、东台市弶港镇等9个镇各获200万元资金奖励。
近年来,盐城市严格履行耕地保护责任,为保障全省粮食安全作出贡献。全面完成新一轮耕地保护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去年,全市共划定耕地保护任务1134.1799万亩,占全省耕地保护总任务的18.9%,任务总量、占比均居全省第一。全市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038.6494万亩,占全省总任务的19.4%,超额完成省下达盐城市耕地保护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
盐城市去年实施耕地占补平衡项目445个,新增耕地面积1.33万亩。积极组织实施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国家试点、省级示范项目,建湖县高作镇、响水县响水镇项目被列入国家试点。不断强化土地执法监管,坚持把“严起来”作为自然资源管理的主基调,严禁耕地“非农化”,以“零容忍”的态度、“长牙齿”的硬措施坚决查处和遏制新增违法用地,逐步形成“不愿违、不敢违、不能违”的资源利用管理秩序。
2024-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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