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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 江苏首批确定11个试点县(市、区)

文章来源:新江苏·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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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21 09:4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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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江苏·中国江苏网讯 (记者 许海燕) 《省市场监管局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试行工作方案》近日出台。《方案》提出,南京市玄武区、六合区,徐州市邳州市,无锡市江阴市,常州市天宁区,苏州市吴江区,淮安市盱眙县,盐城市东台市、射阳县、建湖县,宿迁市宿城区等11个县(市、区)将首批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试点工作。

个体工商户分型,是将实际开展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根据存续时间、缴税情况、雇工人数等划分为“生存型”“成长型”和“发展型”,分阶段进行帮扶的措施。个体工商户分型标准基于登记注册、税务、社保等数据构建,基础标准参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明确标准。试点地区市场监管部门可结合实际,在满足全国分型标准基础上,扩展数据归集范围、丰富分型标准维度,使分型结果更加符合实际、精准科学。被市场监管部门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被税务部门列为“非正常户”的;依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已办理歇业备案,尚在法定最长歇业期内的个体工商户,不属于分型范围。

《方案》提出,试点地区结合经济发展特点、统筹各部门资源,分别对“生存型”“成长型”“发展型”个体工商户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例如:探索审慎包容监管机制,实施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加强信用修复引导;优化年报服务;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对不同分型个体工商户采取不同抽查比例和频次;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增强创业就业能力;加大贷款支持力度,扩大贷款规模和覆盖面;鼓励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鼓励、引导其转型升级为企业,给予相应转型升级奖励、补贴;等等。

根据分型结果,市场监管部门还将从“成长型”“发展型”个体工商户中选拔,对“名特优新”四类发展前景好、经营状况优、特色鲜明的个体工商户定期开展选拔认定、建立数据库、进行重点培育。符合“名特优新”条件的个体工商户,经认定后进入“个体工商户分类培育”数据库。

根据《方案》,入库的个体工商户,不仅能享受“成长型”“发展型”个体工商户的各项支持政策措施,在相关专业领域还能享受行业主管部门政策支持。此外,市场监管部门将探索建立“监管沙盒”,降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比例或实行“无事不扰”,并结合各地实际给予更有针对性的培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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