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陈月飞) 9月26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促进老年学习的决定(草案)》。应对重度老龄化趋势,我省拟在全国率先作出重大事项决定促进老年人终身学习,以基层为重点推动更多学习资源下沉。
当前江苏已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到2025年,常住人口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占比将超过26%;2030年将超过30%,进入重度老龄化社会。代表省政府作说明的省教育厅厅长江涌表示,促进老年学习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的迫切需要,也是推动解决老年学习困难和问题的迫切需求。
近年来,老年大学学位难求等老年学习服务供给问题反映较多。决定草案就此明确,健全完善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老年教育体系,持续推进优质服务资源向老年人居住地聚集,办好家门口的老年教育。例如,引导老年大学创新办学模式,提高开放度,将教育资源向基层特别是村(社区)辐射;引导社区教育机构把促进老年学习作为重点任务,建设一批在本区域发挥示范作用的乡镇(街道)、村(社区)老年人学习活动场所。草案还强调,要采取措施保障农村、低收入和特殊老年人享有平等学习机会。
促进老年学习需要各方拿出资源、积极参与、形成合力。草案一方面要求地方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把促进老年学习工作纳入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建设。规定要建立老年学习资源开发机制和购买服务机制,通过遴选、制作、整合、推介、引进等方式丰富老年学习资源。另一方面,鼓励社区、家庭、企事业单位等各方面主体提升参与积极性,形成强大合力。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村(社区)、银龄教师等通过开放场所、提供资源、捐赠资金物品、参与志愿者服务等方式共同参与各类学校,开放教育资源,开发老年教育课程和教材,开设老年教育专业;鼓励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场所,积极为老年人提供学习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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