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7月5日泰州讯 泰州市从各行政执法部门的310项清单挑选出176项,从执法现状、企业需求和政策法律规定进行全方位解析。
深化预防阶段公示机制,明确服务定位。各职能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对未发现违法倾向或问题时,注重对市场主体进行“政策辅导、行政建议”,针对新法律、新政策、新要求,综合利用产业政策、模式、前景以及生产经营创新升级等方案,给企业发展提供建议,让企业好上加好;对发现普遍性问题时,实施“行政指导”,定期分析举报投诉情况、日常监管及执法数据等,明示对应的监管要求等措施。
细化执行阶段规范机制,列明处置方式。进一步规范文明执法全过程,从执法过程、执法决定到决定执行,明确特定情形下柔性执法要求,发现企业存在违法行为或较大违法风险时,利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审慎强制、行政告诫、行政约谈、规范执行”的方式,纠正即时见效的轻微违法行为,督促其立即纠正,不得超出必要范围实施行政强制,严格落实法律关于执行“减、免、缓、延”的规定,指导企业良性发展。
强化完成阶段评估机制,促保监督成效。要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的效用,行政执法部门完成一系列执法行为后,重视“行政回访”,执法监督机构要督促作出执法决定的部门,跟踪回访行政相对人,了解行政执法人员的廉洁自律情况和涉案违法行为是否纠正,并征询对执法的意见及建议。发现问题的,及时评估,整改到位,保留台账,为今后的柔性执法更完善的运行,提供有效的参考案例。(谢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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