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来电咨询:我叔叔被一辆私家车撞伤,受伤严重,家人要一边照顾受伤的亲人,一边筹措医疗费,听说交通事故受害人可以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款,不知如何申请?
泰州银保监分局答复: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制度,是对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制度的补充, 是一项新型的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保障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不能按照交强险制度和侵权人得到赔偿时,可以通过救助基金的救助,获得及时抢救或者适当补偿。
根据《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实施抢救的医疗机构和提供殡葬服务的殡葬服务机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交通事故发生地的救助网点申请垫付受害人的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丧葬费用:1.抢救费用、丧葬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2.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3.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申请和查询救助基金的途径主要有以下几种: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到交通事故发生地紫金保险道路救助基金受理服务网点进行申请救助;2.拨打救助基金全省统一服务电话96019;3.登录救助基金网站(www.zking.com)查询相关救助信息;4.关注“江苏道路救助基金”公众微信号或下载“江苏路救”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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