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亭湖区入选全国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地区,是盐城市唯一。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指具有生产经营性质的农村建设用地,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商业所使用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则是指这部分土地在市场上流转,具体包括出让、出租和入股等方式,实质是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市场上优化配置过程。
目前亭湖区正按照试点工作方案,陆续开展相关工作。该区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加快编制村庄规划,统筹安排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规模、布局、开发强度和开发时序。现已编制完成村庄规划21个,正在编制村庄规划3个。
同时,该区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及年度变更调查为基础,组织开展入市土地摸底调查,掌握拟入市土地的坐落、四至、界址、面积、权属、规划、流转等情况。目前,完成集体建设用地(非宅基地)权籍调查730宗,已经确权登记发证65宗。
据介绍,推动这项改革工作,在保证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前提下,将有效盘活农村闲置土地资源,提高村集体和农民收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助力共同富裕,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劲动力。(文轩 记者 江汉超)
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新江南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阅读推荐
新闻爆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