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5月16日淮安讯 5月16日,金湖县市监局食药总监沈晓华携食盐餐饮科一行联合吕良分局,对吕良分局辖区内食品经营单位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开展抽查。
此次以食盐零售终端为检查对象,查看所售食盐的供货方资质、同批次产品的检测报告、标签说明书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等。同时随机抽查餐饮店制止餐饮浪费规定的执行情况,查看了学校食堂监管台账和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情况,要求学校建立并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配齐“三类人”,建好“三本账”。此外,对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明码标价情况进行抽查。
沈晓华一行对吕良分局辖区食品经营单位落实上级规定的做法给予肯定,并指导了分局执法人员利用江苏省食品经营智慧系统对餐饮单位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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