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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扬州小学初中入学 这份时间表请收好!

文章来源:扬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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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22 09:4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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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扬州市教育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公布了2023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扬州市教育局基教处处长陆钰作了解读。

义务教育学校

7月上旬开始招生

全市所有小学、初中学校按照免试入学政策要求开展招生入学工作。全市各地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于7月上旬开始招生,8月中旬基本完成招生工作。

市教育局于6月24日前统一公布市区(含邗江区、广陵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景区,不含江都区,下同)划定的公办小学施教区;市区小学毕业考试时间为6月25日,市区各小学办理入学报到注册时间统一为7月8日至7月12日。

市教育局统一在6月底前公布市区公办初中施教区,市区小学毕业生全部根据《义务教育学位通知卡》升入初中就读,市区各公办、民办初中学校办理入学报到注册时间为7月1日至7月7日。

今年全市所有小学一年级应招收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各地小学适龄儿童入学信息,于6月按照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实行网上信息登记,上传相关材料,也可在报到注册时随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材料,到所在施教区内的公办小学办理信息登记等手续,接受资格核查。

今年全市所有初中一年级应招收15周岁以下(2008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义务教育学校

“公民同招”

扬州市全面实行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简称“公民同招”,是指全市所有公办学校、民办学校都坚决落实免试入学规定,义务教育公办和民办学校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

陆钰表示,这个“同步”是指“同一个时间段”,并不一定是在“同一天”。

各县(市、区)和功能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确保公平和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确定施教区划分规则,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划定施教区范围,为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确定一个公办学位,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

“就近入学”的“就近”指的是相对就近,不是指绝对地理位置的远近,不是指某个学生的家庭住址距离某一所义务教育学校最近就属于“就近入学”,也不是指学生所上的某一所小学距离某一所初中较近就属于“就近入学”。

按照省教育厅要求,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所有报名人员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其初中招生在保证本校小学直升需求后仍有余额且多余名额少于报名人数的,也要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热点公办小学、公办初中有空余学位也要在区域内采取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的民办学校,由该学校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制定电脑随机派位招生操作规则,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派位招生,公证机构全程参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及时公开。

热点公办初中

需“三一致”

市教育局直属初中学校(简称市直初中,下同)招收对象为市直公办初中施教区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持有市直初中招生区域内居住证的随迁子女要求在市直初中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市直民办初中招收市教育局批准的招生范围内自愿选择登记该校招生入学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本人拥有,或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和子女共同拥有施教区内房屋的完全产权并固定居住或租住在属公有产权并领取房屋租赁证的房屋(即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统称公租房)是确定该适龄儿童少年就读学校的主要依据,拆迁户以拆迁安置协议为依据。凡就读热点公办初中的学生需符合“三一致”要求,即学生户籍、父母或本人房产证和长期吃住地应保持一致,热点公办初中由市教育局根据施教区生源情况确定,凡不符合“三一致”要求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安排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市区(不含江都区)范围内均无房产,但户籍随其祖父母、外祖父母且长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区内,可按施教区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认定。

商业用房(非商住)、办公用房、未交付的期房、租住房、单位公房不作为施教区内住户房产认定,就读学校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不动产宗地分割或房屋分户的,由不动产登记部门在不动产证书的附记栏备注不动产权分割分户相关信息,备注的信息作为教育部门招生审查的依据。招生审查时,一律以宗地分割或房屋分户前的产权作为一个整体产权处理,即不论变更后的宗地数或户数,仅限一个变更后的房产用于入学申请(产权分割信息为“因遗产继承分割或分户”的除外)。

热点公办初中施教区内的住房,应于今年5月31日前办理好房屋产权及户籍手续,并实际居住,每套住房三年内只安排一名学生入学(同一家庭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的除外),除上述情况外,则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以上招生入学要求,从招生文件发布之日(5月18日)起实施。在5月18日前,已完成房屋共有产权划分、不动产宗地分割或房屋分户的,依据《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文件执行。

学生只能选报一所

民办学校登记

扬州市区共有5所民办初中学校:扬州中学教育集团树人学校初中部、扬州市苏东坡中学(扬大附中东部分校初中部)、世明双语学校初中部、邗江区梅苑双语学校、北京新东方扬州外国语学校初中部。上述5所民办初中招生方案经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通过各校校园网向社会发布。

6月10日至6月25日,在规定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根据民办初中学校招生方案(或招生简章)和家长及其本人意愿,可自主选报一所民办学校,进行登记,自主选报民办学校时,每位学生限报一所民办初中,违反规定者取消其报名资格。提醒各位家长,学生只能在上述5所民办学校中选报一所民办学校进行信息登记。

7月1日至7月2日,由市教育局组织,公证机构参加,对市区民办初中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初中学校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及时公开派位结果;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初中一次性全部录取并公布录取结果。

若学生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未被派中,可以回到原施教区公办初中入学,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持有本地居住证的随迁子女100%安排公办学位

持有本地居住证的随迁子女要求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100%安排公办学位,与本地学生一样参加中考升学。根据相关规定,所有在扬州市区各区域的户籍居民都不得作为扬州市区的流动人员,其子女不得作为流动人员子女安排入学。

6月4日起,随迁子女根据市中招办短信通知,持户口簿、父母或本人在市区居住证、父母在扬州市区社保缴纳证明(须出具缴纳个人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的证明)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小学生全国学籍卡打印件等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到市中招办进行材料审核;回扬升学学生根据市中招办短信通知,持户口簿、房产证、小学生全国学籍卡打印件等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到市中招办进行材料审核,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延伸阅读

不得以任何形式

变相分快慢班

扬州市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分班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分快慢班。各义务教育学校在新生入学分班前一周需将本校新生均衡分班方案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将均衡分班方案、分班名单等公示材料留档备查。

今年市特殊教育学校继续面向功能区招收自闭症儿童少年入学。

这些群体属优抚对象

对各类教育优抚对象和高层次人才子女,按照相关文件,坚持标准,规范落实优待政策。对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以及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台商子女,由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有关政策优先安排就读。

记者 刘冠霖 肖讷 胡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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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博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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