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江苏·中国江苏网讯 (记者 陈月飞)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12日发布公告,公开征集参加《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修订草案)》立法听证会的代表。
此次听证会将于6月26日15点举行,主要就以下两方面问题听取意见和建议:一是条例是否需要明确规定禁止生产、销售四轮低速电动车(四轮低速电动车主要指行驶速度低、续驶里程短,电池、电机等关键部件技术水平较低,用于载客或载货的四轮电动机动车);二是如果不明确禁止生产、销售四轮低速电动车,是否需要对其上道路行驶做出禁止性或者限制性规定,如限定四轮低速电动车只能在农村公路上行驶等。
通告明确,对听证内容有明确意见和建议的人均可报名参加听证会,根据代表不同观点的各方(生产经营者、使用者、管理方、独立第三方)都有适当名额的原则,将在申请报名的人员中遴选10人,作为听证会陈述人发表意见。听证会也欢迎各界人士、有关单位代表报名参加旁听,旁听人依据报名先后顺序确定。另外,省人大法制委、监察司法委和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共同作为本次听证会的听证人。
报名自即日起至6月20日18点截止。报名人在报名时应告知是申请作为听证会陈述人还是听证会旁听人,其中申请作为听证会陈述人参加听证的,还需告知发言的主要论点和理由。报名时应提供身份、职业、联系方式等信息。报名电话/传真:(025)83572328;电子邮件:jjfc2016@126.com;书面报名通讯地址: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邮编:210008。
《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修订草案)》全文可从江苏人大网(www.jsrd.gov.cn)公告栏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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