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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补”海马不可随意携带

文章来源: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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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6-14 19:3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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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7日,泰州海关关员在国际航行船舶换班船员行李中查获一批违规携带进境的海马干制品,当事人将面临相关处罚。

当天,泰州海关关员对一入境外轮实施换班船员检疫和查验时,在1名换班入境船员个人行李箱中,发现一白色塑料袋包装的海马干制品,海马个体长11厘米至15厘米,总计26尾,重约100克,散发明显的刺鼻腥味。经证实,系当事人在国际航行船舶停靠境外港口期间购买所得,在携带进境过程中未依法向海关申报。

据了解,海马是刺鱼目海龙科动物,往往被认为具有食用“进补”功效,近年来由于人为捕捞、加工及其自然栖息地被破坏等因素影响,海马数量日渐稀少,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Ⅱ加以保护。

泰州海关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等规定,非法进口、出口或者以其他方式走私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由海关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目前,该案件已被泰州海关依法移交,做进一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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