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江苏·中国江苏网讯 (记者 郑焱) 为切实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缓解入学和就业压力,近日,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就做好2023年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事项作出通知。
根据通知,国家助学贷款最高额度为本专科生每生每年12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16000元。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补充日常生活费。各高校在新生入学缴费通知中,要区分对待已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允许其先入学,待助学贷款发放后再交学费。
记者了解到,根据国家有关精神,2023年继续对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免除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并允许申请将当年到期本金延期1年偿还。其中,免息政策无需贷款学生申请,由承办银行按照要求直接办理;本金延期偿还政策则需要贷款学生自主申请,贷款学生最迟在本金偿还日前三个工作日提交本金延期偿还申请,未申请延期同时又忘记还款的,逾期贷款将如实报送征信信息。全省2022年秋季学期获得高中、中职三年级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信息,已由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导入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管理系统。我省要求各地、各高校认真做好其他首次有贷款需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预申请工作,密切关注受突发性自然灾害等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6月底前,各县(市、区)将预申请信息导入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管理系统,各高校将预申请信息导入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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