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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调整“节约集约用地”评估标准

文章来源: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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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6-17 09:4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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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泰兴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新修订的《泰兴市工业项目资源要素节约集约评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简化工作流程、优化项目服务,科学合理制定项目评估标准,更好统筹资源要素配置,全面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该《办法》主要针对申请新增用地、利用存量土地以及改变开发利用计划的工业建设项目,进一步细化评估细则,更加关注投资主体综合实力、投入产出水平、建设规模、能效水平等内容。

《办法》明确,该市一般项目(除化工、生物医药、农产品加工、落地标准在省用地指标基础上上浮30%。以金属制品、通用设备制造类项目为例,开发园区项目亩均投资标准由之前的400万元增至450万元,乡镇(街道)项目亩均投资由之前的300万元增至400万元。

根据《办法》,化工、生物医药、新型医疗器械、农产品加工类等特殊项目则采取“一事一议”方式适当调整落地评估标准。与此同时,对项目开展节能降耗评估时,将“工业增加值能耗”按省制定的2025年碳达峰目标设置为评估事项。

据了解,2022年,泰兴盘活低效闲置用地4591亩,用地3亩以上工业企业亩均税收12.2万元,同比增长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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