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扬州海事部门对辖区一供油船实施船旗国监督检查时发现,该轮存在严重影响船舶安全的缺陷,执法人员依法对其实施滞留、限期整改,纳入高质量选船惩戒船舶管理。这是扬州海事局加强水上流动供油作业专项整治的一个缩影。
随着航运业的不断发展,港口供受油作业的频率也越来越高,特别是水上流动供油作业具有流动性强、活动范围广、作业频次高的特点,监管压力较大。自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扬州海事聚焦供油作业的管理风险,确保整治行动出成果、作示范。
一方面,扬州海事部门将流动供油企业、船舶划分为安全环保低、中、高风险船,并列入“流动供油企业(船舶)信息公示表”。严格规避夜间供油作业风险,实现夜间供油“动态清零”。另一方面,海事执法人员利用“智汇江海”智能卡口系统对来扬作业的供油船进行人工布控,精准掌握船舶到港动态,实现了进出长江扬州段供油船“清单式”掌握、“口袋式”管理,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此外,扬州海事部门坚持以“正向激励+反向惩戒”督促供油单位落实水上流动供油作业安全与防污染主体责任,根据相应的违法行为分别给予警示提醒、高质量选船不良记录、熔断等惩戒措施,压实水上油料供应单位的安全与防污染主体责任。扬海轩 刘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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