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常州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成立十年了。十年来,常州检察机关不断优化中心服务体系,以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为目标,综合运用领导包案、公开听证、刑事和解和司法救助等措施,努力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一站式”检察服务。
近三年来,常州检察机关妥善处理各类群众信访11200余件,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和信访积案279件,开展简易听证、上门听证328件,通过司法救助为1179名困难当事人救急解困,发放司法救助金832.75万元。
老王放心了,生活有望了
“检察官帮我们争取到救助金,追回了欠款,生活有着落了!”近日,老王来到溧阳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握着第六检察部检察官殷胜火的手感激不已。
老王儿子曾借给朱某某近20万元。2014年,老王儿子因交通意外身亡,这笔钱都未收回。2017年7月,老王起诉朱某某还款获法院支持。朱某某未还,老王申请强制执行,但朱某某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儿子身亡、欠款无着,老王一家生活捉襟见肘。溧阳检察院派驻埭头镇南埝村第一书记于建昆将此情况移送第六检察部,殷胜火立即走访调查,发现老王的孙子在读幼儿园,孙女在读小学。老王的儿子死后,儿媳回娘家,靠打零工为生。两个孩子随老王夫妇生活。老王妻子患病需长期治疗,他自己做保安的每月工资只有2500元。村委会虽为两个孩子办理了低保,但老王全家生活仍十分困难。
根据司法救助相关规定,溧阳市检察院启动绿色通道,为老王的孙子孙女争取到司法救助金3万元,并努力为老王一家争取综合帮扶。检察干警多次与朱某某长谈,促成他和老王达成和解,每月支付1500元执行款,以分期偿还借款。检察干警还多次敦促老王的儿媳积极履行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溧阳市检察院持续跟踪回访,及时了解和解协议的履行情况和救助金的使用情况,关注老王一家的生活状况,及时提供帮助。
5年的“心病”被检察官3个月“抹平”
“我每天不再担惊受怕,听到警车声音不紧张了……”近日,周某某高兴地将自己的近况告诉金坛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检察官张小娟。而在3个月前,周某某还情绪激动地称,法院错误判决将自己列入“黑名单”,要求立即撤销,否则……
原来,2008年周某某与金某某登记结婚,2014年离婚。2012年金某某向杨某借款10万元后到期未还。2016年,杨某起诉周某某金某某还款。2017年,法院判决金某某偿还借款及利息,周某某以夫妻共同财产为限承担清偿责任。因二人未履行,法院冻结了周某某二人的银行和微信账户,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周某某总感觉亲友都用异样眼光看她,每天听到警车声音就害怕,精神极度抑郁。
张小娟发现,周某某在原案判决后未申请再审,程序上不符合当事人对民事判决申请监督的受理条件。但她在稳定周某某情绪后,继续深入了解案件情况。为维护困难妇女的合法权益,她邀请民事检察部门共同参与。民事检察部门调阅法院卷宗,认为判决并无不当,但在执行过程中,根据双方当事人达成的和解协议,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后,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在三日内删除周某某的失信信息,解除对周某某银行和微信账户的冻结。金坛区检察院向法院发出民事执行监督检察建议,法院全部采纳。
张小娟采取简易听证方式向周某某公开答复,把事说清、把法讲透、把理析明。同时考虑到周某某家庭经济困难,张小娟告知她有申请司法救助的权利,并帮助她完善相关申请材料,依法启动了司法救助。
莫名其妙有前科,检察官还他清白
“谢谢检察官为我主持公道,明年儿子能正常考大学了!”近日,因在一起盗窃案件中被他人冒用身份而提起申诉的当事人胡某,接到新北区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刘民已经提请抗诉的通知后,顿感如释重负。
2007年,胡某的同学刘某因身份证遗失又急于外出打工,想借胡某的一代身份证用,只因两人长相相似。胡某正好拿到二代身份证,又和刘某关系不错,就借了。当年12月刘某因盗窃被抓,谎称自己是胡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导致无辜的胡某有了犯罪前科。因胡某在家务农,一直没有发觉。直到2022年大儿子考上高中,家中经济压力变大,他和朋友去杭州打工时被民警例行询问才知道这一切,更因为刑事处罚会影响孩子高考而立马慌了。
2022年11月,胡某赶到新北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反映自己被他人冒用身份的问题。刘民受理后,立即到法院调取案卷进行审查,并与胡某、刘某调查谈话,初步判断原判决中认定的被告人身份存在错误。当年12月,该院启动刑事申诉案件立案复查程序,联系公安机关对胡某、刘某进行指纹采集鉴定比对,确认原案卷中被告人留存的指纹系刘某而非胡某。
今年6月,新北区检察院提请市检察院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对该案提出抗诉,目前案件正在办理过程中。刘民发现胡某父母年事已高且身体不好,还有两个尚在上学的儿子,家庭经济困难,加上错误认定犯罪前科给胡某造成的不便,他主动帮胡某申请了司法救助。当胡某拿到1万余元的司法救助金后,握着刘民的手,再三道谢。
3年了,八旬老太终于可以歇歇了
一场因邻里纠纷引发,持续3年,历经3次诉讼的行政争议案件终于妥善化解。近日当事人俞老太告诉武进区检察院检察官,自己已经想通了,不会再钻“牛角尖”了。
2019年10月,俞老太报警称与邻居因琐事发生口角,被对方用树枝打伤。经详细调查、伤情鉴定,因证据不足,2020年4月武进警方作出不予处罚决定书。俞老太申请行政复议被驳回后,又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不予处罚决定书。经一审、二审、再审均被驳回。2022年8月,俞老太到检察服务中心申请监督。
武进区检察院全面审查案情,实地摸排走访,听取案涉当事人、目击证人、行政执法、审判人员及有关单位意见,确定该案实际根源于宅基空地等矛盾引发的邻里积怨,俞老太申请监督的理由不能成立,便将行政争议化解作为工作重点。
武进区检察院指派分管副检察长包案处理,会同市检察院部门负责人先后两次赶赴案涉地村委,邀请村委、乡贤等共同开展释法说理,从法律法规、矛盾根源、诉讼负累、邻里感情等多角度,面对面向俞老太和邻居阐明利弊。最终由俞老太儿子全权代表签署了撤回监督申请书。
检察官了解到俞老太年逾八十,属农村低保户,曾因该纠纷受伤住院治疗。多年来为诉讼维权来回奔波,家庭生活困难,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该院对俞老太涉案受伤医药费等支出依法予以7000元的救助,有效缓解了她的家庭困境。
检察官帮周大爷与女儿和解
“今天搬新家了!”6月初的一天,周大爷打电话告诉天宁区检察院第六检察部检察官蔡俊峰,感谢他让自己与女儿和解,还帮自己搬了新家。
现年60岁的周大爷与前妻育有一女。离异后周大爷靠打零工为生,女儿随前妻生活。2015年他突发中风无法工作,寄居在一处桥洞内乞讨度日。后所在社区为他申请了低保,但民政部门复核时发现他有个已成年的女儿,不符合低保救助政策。他无法联系上女儿,这才想提起给付赡养费之诉,“逼”女儿出面协助提供证明材料。2021年8月,天宁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收到法律援助中心移送的支持起诉申请线索。
蔡俊峰(右一)在向来访人员释明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须知
天宁区检察院启动支持起诉和“主动救助”审查模式:一方面,蔡俊峰与法援律师一起指导周大爷进行救助申请、补充资料,争取到司法救助金1万元,缓解生活困难;另一方面向公安机关发出协助调查函,找到了周大爷的女儿。得知父亲起诉自己,她情绪激动地辩称,自己幼时父亲未尽抚养义务,凭什么向自己要赡养费,并且她刚生完孩子,依靠公婆照顾,没有能力履行赡养责任。
蔡俊峰对周大爷女儿进行释法说理,同时配合民事检察部门支持周大爷起诉。在该院与法院配合努力下,周大爷与女儿达成和解,由女儿每月支付100元赡养费。依据法院判决书,周大爷的低保也保住了。考虑到周大爷租住在条件较差的窝棚里,蔡俊峰主动联系市住房保障中心和残联,会同社区人员陪周大爷办理了廉租房申请和残疾人鉴定,让周大爷感激不已。
检察长包案办理化解当事人心结
“检察长亲自为我这个案件主持会议,解开了我心里的疙瘩。”近日,在刘某申请立案监督案公开听证会结束后,她对常州经开区检察院检察长吴小强说。
刘某原是常州某环卫公司的一名职工。2022年1月,她在清扫路面时被汽车撞伤头部,鉴定为9级伤残。“公司说帮我报工伤,让我签了一份调解协议,转了4万元到我账上,但又叫人陪我到银行取出来拿走了。我觉得那笔钱是被那个人骗走了!我去报案可警方不立案!”今年1月的检察长接待日,刘某因不服不予立案决定,赶到常州经开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见到了吴小强。
“您焦急的心情我非常理解,您反映的情况我已经全部记录在案,会立即开展调查核实工作,第一时间答复您,请放心。”吴小强安抚刘某后,对本案包案办理。
吴小强和检察官助理陈文超研究案件材料,询问相关人员后,发现刘某曾委托律师与公司协商一致,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帮助刘某申报全额工伤赔偿。刘某承诺自愿放弃向公司主张其他赔偿等权利。2022年10月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公司为了规避风险,根据协议约定,派人和刘某一道将先期转账到刘某银行卡上的4万元取出后交还,却被刘某认为是“诈骗”。2022年12月,刘某收到社保部门发放的工伤赔偿款9万余元。检察认定公安机关作出的不立案决定并无不当。
吴小强在刘某所在村委的调解室进行公开听证。刘某刚开始比较激动,通过吴小强耐心安抚和解释,她接受了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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