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镇江创新推出食品经营者自律制度,以此帮助广大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提升履行主体责任的意识能力。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是《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定要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原则应由食品销售经营者自行制定和实施,但目前经营者能够获得的食品销售领域安全管理制度版本众多,内容空洞、陈旧或存在错误,已经不能跟上保障实际经营安全的需要,“为了帮助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镇江创新推出了食品经营者自律制度。”
此次推出的自律制度,由三部分组成、共16项。一方面,根据近年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加强食品经营环节监管的新规定、新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对《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等12项既往要求落实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了更新完善。围绕食品安全领域的新问题、新动态,紧扣省市场监管局今年出台的《食品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创新制定《冷藏冷冻食品全程温度记录制度》《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特殊食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管理制度》等3项制度方案;大幅修订《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食品销售企业)》,充实新增事故预防预警机制、事故责任追究、保障措施等内容。
随着16项自律制度的实施,镇江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障食品来源合法,人员、场所、设施管理合规,食品运输、储存、销售等经营过程可控,质量安全问题可追溯、可查证。(朱婕 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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