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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厅厅长蒋巍走进“在线访谈”节目 生态优先,让美丽江苏更加“绿意盎然”

文章来源:新江苏·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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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8-26 10: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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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许海燕 王拓

1—7月,江苏PM2.5浓度同比改善4.1%,优良天数比率同比提升3.6个百分点,改善幅度分别居全国第四和第一;国考断面水质优Ⅲ比例达91%,为历史同期最好水平……首个全国生态日刚刚过去,一连串最新数据,印证美丽江苏“颜值”不断提升。

日前,江苏省人民政府网、新华日报、交汇点新闻客户端、新江苏·中国江苏网、“北京西路瞭望”微信公众号联合推出的“在线访谈”节目邀请省生态环境厅厅长蒋巍,围绕“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与网友、读者分享江苏生态文明建设的经验做法和未来规划。

牢记“国之大者”,扛起生态文明政治责任

太湖治理是“国之大者”,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十分牵挂。省委、省政府对太湖治理始终紧抓不放,今年7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推进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行动方案》,以更大力度、更高标准开展治太工作。

“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认真抓好行动方案的贯彻落实,迅速建立组织推进、任务分解、督察考核和政策配套四大工作体系,将方案细分为100项具体任务,组织流域5个市和12个省有关部门编制年度计划,全力推动相关任务落实落细。”蒋巍表示,1—7月,太湖湖体平均水质为Ⅲ类,综合营养状态指数为51.7、处于轻度富营养状态。

蒋巍介绍,下一步,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将重点围绕工业污染治理、生活污水全量收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主要入湖河流、小流域和洮滆片区综合整治、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等方面,会同各地、各有关部门尽快研究出台推动任务落实的关键配套政策,加强任务调度跟踪,确保高质量推进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

江苏是长江流域的重要省份,在长江大保护中责任重大。通过不断努力,长江干流江苏段水质连续5年稳定在Ⅱ类,江苏“黄金水道”再现水清岸绿、江豚腾跃的喜人景象。如此成绩,江苏如何取得?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生态环境系统牢牢把握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定位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战略导向,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安排,把长江保护修复摆在压倒性位置。”蒋巍表示,江苏狠抓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国家长江警示片披露的前4个批次54项问题全部整改清零;着力破解“重化围江”难题,累计关停化工企业3505家,完成1.6万个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工作,整治率达98%;编制实施全国首个省域“十四五”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推动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按照每年5个百分点的目标稳步提升;狠抓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实施农田排灌系统和养殖池塘生态化改造。下一步,江苏将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守护好“一江清水”,推动长江江苏段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用心用情用力,加快解决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建筑施工噪声已成为城市百姓环境投诉的重要方面。“群众的期盼就是我们努力的方向。近年来,我们一直高度重视噪声污染问题,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系统治理。”蒋巍从3个方面介绍了生态环境部门的措施——

首先,系统谋划全省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省级部门和单位,共同印发《江苏省“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强化建筑施工责任单位主体责任,明确行业管理责任,细化部门监管责任。

其次,严格夜间施工证明审核。在居民住宅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除抢修、抢险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情形外,不予办理夜间施工证明。

此外,加强建筑施工噪声扰民问题执法检查。通过随机抽查、暗访督查、网格化排查等多种形式,对建设工程施工场所作业开展检查,重点检查群众反映强烈的场所,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通过务实有效的管理措施,最大程度减少建筑工地噪声污染问题。

当下,垃圾分类已成为一种生活时尚。江苏如何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有效实施?这成为网友关心的热点话题。

“我省生活垃圾分类实行四分类法,即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蒋巍回复,省生态环境厅配合省有关部门,推动有害垃圾规范化处理,先后开展“生活垃圾处置大排查”“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清理”等行业专项治理工作,强化焚烧飞灰、臭气和渗滤液环境监管。同时,结合“无废城市”建设,持续开展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推进垃圾分类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充分发挥垃圾分类指导员、志愿者队伍作用,指导单位和居民正确分类,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

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针对生活垃圾分类各环节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充分利用科技手段,把这项工作扎扎实实做好做到位。

服务绿色发展,同步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

受多种因素影响,近几年国内企业经营压力较大,部分企业面临环保投入资金短缺、融资不畅等困难。对此,蒋巍表示,省生态环境厅高度关注实体经济发展,重点围绕3个方面加强财政和金融支持——

一是给资金。2021年,联合省财政厅印发《“十四五”财政支持生态环境治理模式创新若干举措》,围绕生态环境治理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提出一揽子财政政策措施。目前,该政策支持项目类别已拓展至12类,主要包括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绿岛”项目建设、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试点等。二是助融资。去年,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财政厅升级完善“环保贷”政策,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扩大覆盖面,并与省财政厅、省再担保集团联合推出“环保担”,为企业开展减污降碳、生态修复等提供增信支持。此外,省生态环境厅通过量身定制方式帮助企业提供个性化融资方案,让企业得到更实惠的金融支持、更有力的政策保障。三是发补贴。继续实施绿色金融奖补,联合省有关部门,连续5年对符合条件的绿色债券、担保的绿色债券给予资金奖补,为企业绿色发展增添动力。

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是优化营商环境、激发经营主体活力的重要举措。生态环境系统在这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效果怎么样?

“近年来,全省生态环境系统采取优化执法方式、慎用强制措施、探索行政合规等方式不断提升执法效能。”蒋巍说,一是优化执法方式,推行非现场执法监管,深化体检式、帮扶式、服务式执法,整合数据资源,优化监管方式,不断提高执法精准性、科学性、针对性。二是强调柔性执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联合制订《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对及时改正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轻微违法行为,或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22类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三是探索开展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试点工作,探索建立“事前预防、事中包容、事后提升”全过程指导机制,营造亲商、安商的营商环境。1—7月,全省生态环境系统现场执法检查次数同比下降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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