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9月2日南通讯(记者 李志华 通讯员 陈新)9月1日,南通开发区法院召开“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高起点打造涉外商事审判南通样本”涉外商事案件集中管辖新闻发布会,介绍了该院集中管辖后的涉外民商事案件的相关工作情况。
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周修俊介绍,根据省法院印发《关于全省法院第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辖的通知》,明确南通开发区法院今年起集中管辖南通市辖区内诉讼标的额不超过4000万元的一审涉外及涉港澳台商事案件。截至8月23日,该院受理涉外商事案件33件,目前共审结10件,其中判决结案2件、调解结案5件、撤诉结案3件。从受理案件涉及的地区来看,韩、日以及港澳台地区的贸易交往尤为活跃,从受理案件的案由来看,涉外商事案件所涉的案由类型多样化趋势明显,包括股权转让纠纷、侵害企业出资人权益纠纷、买卖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清算责任纠纷、服务合同纠纷等。
据了解,集中管辖后,该院涉外商事审判工作将做到“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服务大局”“坚持专业审判”“坚持精品战略”“坚持交流合作”“坚持科技赋能”“坚持多元解纷”等八个坚持,切实落实全市涉外商事纠纷集中管辖工作;打造外商企业公司治理、企业间国际商事矛盾解决“优选地”,一年内建成涉外商事审判中心,两年内成立南通开发区法院涉外商事审判庭,五年内推动成立南通国际商事法庭。
下一步,该院将在南通开发区党工委的领导下,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高起点谋划涉外商事审判工作,高规格建设涉外商事审判中心,高质量开展涉外商事审判工作,努力将南通开发区法院打造为涉外争端解决“优选地”、大保护大服务“先行地”、智慧涉外审判“示范地”,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司法力量。(陈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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