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023年度连云港市市级优秀创业项目开始申报,最高奖励10万元,以进一步推动新形势下创业创新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创业项目培育,鼓励创业团队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据了解,本次项目申报人为创办经济实体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未经过变更),且法定代表人持股比例不低于50%,个人符合法定劳动年龄且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项目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实施并登记注册,注册时间在2018年1月1日(含)以后。项目须无知识产权纠纷,非国家禁止、限制类,申报人及项目所属主体同意在公共媒体公开项目有关信息。
同时,项目具有较高的科技含量或较好的市场前景,体现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的发展趋势,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发展规划和经济转型升级要求;具有较强的经济和社会价值,主要经营指标在市内同行业处于较高水平;具有引领性,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显著。企业劳动关系和谐,近一年未在劳动仲裁案件中败诉或未受到劳动监察部门行政处罚、处理的。
按照规定,项目须在所属主体登记注册所在县(区)人社部门进行申报。如项目所属主体分布在多个县(区),须向总部所在县(区)人社部门进行申报,不得跨县(区)申报。同时,创业项目需提供以下材料:《2023年度连云港市市级优秀创业项目推荐表》;创业项目申报人及核心成员身份、学历证明及简历;企业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带动就业证明等材料。
市人社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围绕项目的创新水平、发展潜力、团队管理、技术能力及带动就业效果等内容,按照《关于规范连云港市市级优秀创业项目评选办法的通知》(连人社规〔2021〕2号)要求对项目进行综合评审。根据评审成绩,评选出10—20个优秀项目,并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其中,一类项目为10万元,二类项目为5万元,三类项目为3万元。(记者 陈兵 通讯员 段丽丽 万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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