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朋友们理发时看到“嗞嗞”作响的电推剪,普遍都害怕被伤到头皮,而这事儿真发生在了5岁小鹏(化名)身上。近日,镇江丹徒法院审结一起儿童理发引起的健康权纠纷案件。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理发师赔偿原告各项损失471.84元。
7月的一天,张某带着儿子小鹏到丹徒区一家美容美发店理发,过程中,理发师不慎将小鹏头皮刮破多处。张某担心伤口有感染风险,遂带着孩子到医院检查治疗。医生告知病毒或细菌感染需要一定时间才能检查,建议立即做一次体检,证明理发前小鹏身体健康,一个月之后再进行复查。张某支付了第一次检查费用,并在第二次复查时产生各项费用271.84元。因与美发店在赔偿事宜上始终未达成一致,经民警调解亦未果,张某以小鹏名义将美发店诉至法院,要求支付医药费用271.84元及张某误工费5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在为原告理发时,未尽合理的注意义务,造成原告头皮多处受伤,其过错已侵害原告的民事权益造成损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对原告产生的医疗费271.84元应予全额赔偿。考虑到原告系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其法定代理人带着原告去医院就诊,产生一定的误工费要求被告赔偿,具有合理性。法院酌定该误工损失为200元,由被告予以赔偿。综上,法院依法判决由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471.84元。
法官提醒,不少市民对于“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应赔偿的条目不是很清楚。根据《民法典》规定: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陈怡 翟进)
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新江南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阅读推荐
新闻爆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