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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来抓我啊!” 然后法院和公安局满足了他的“愿望”

文章来源:淮海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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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22 10: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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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经过反思已经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保证以后不再犯类似错误……”近日,因多次辱骂法官被拘留的李某懊悔地说。此外,他不仅多次辱骂、骚扰盱眙法院的法官,而且还向法官叫嚣:“我在山东,你来抓我啊!”最终,盱眙法院和盱眙公安局果断出击,满足了其“愿望”,在山东烟台将李某抓获。

今年8月,李某与赵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盱眙法院调解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后因李某未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经申请人申请,案件进入了执行程序。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向李某释法说理,促使其将剩余款项履行完毕,法官随后将其被保全的车辆解封。但就在车辆解封后的一天晚上,李某通过电话、短信的形式,在长达两个多小时时间内对法官及其家人进行了辱骂、诽谤、威胁。法官向申请人转达了这一情况后,李某于当月月底向法官发送了一条道歉短信。过了不到一个月,李某再次在深夜通过电话、短信的形式长时间骚扰、威胁、辱骂执行法官,且向法官叫嚣:“我在山东,你来抓我啊!”

为维护司法权威,捍卫司法尊严,保护法官人身安全,盱眙法院会同盱眙公安局启动“公安+法院”联动机制,果断出击、行程千里、历时三天,最终在山东烟台将李某抓获并带回。随后,公安部门依法给予李某治安拘留的处罚。

法官提醒,李某辱骂、威胁法官的行为,不仅是对法官人格尊严的侮辱,更是对司法权威的藐视和挑战。公安部门依法给予其治安拘留的处罚,人民法院依法对其作出教育训诫的决定,切实维护了法官的人格尊严,有力保障了法官依法履职和司法活动正常进行,捍卫了司法权威。法律尊严不容践踏,司法权威不容亵渎,任何个人和单位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途径依法维权,任何当事人、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诱导、侮辱、诽谤、威胁、贬损司法工作人员,均属于严重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严厉惩戒。

■融媒体记者 何剑峰

通讯员 杨阳 路明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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