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泰州市制定出台《泰州市“美味颐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到2024年底,全市范围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实现老年助餐服务政策全覆盖;到2025年底,全市范围有效运营的各类老年助餐点不少于600个;到2026年底,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示范效应突出的城乡老年助餐服务示范点和优质服务品牌,形成“1+N+1”(政府主导+多元模式+数智赋能)老年助餐服务矩阵。
“发展老年助餐服务是实现老年人原居养老意愿、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民生工程,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增进老年人福祉的重要举措。”市民政局局长李新美表示,近年来,泰州市聚焦老年人多样化的助餐需求,引入多方资源,《实施方案》将成为进一步打造老年助餐多元化服务体系的重要抓手。
做好老年助餐服务,持续运营是关键。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寺巷街道龙凤社区助餐点每天有100多位老人用餐,餐食按照11元标准配餐,其中70周岁以上老人,民政部门补贴2元,街道社区补贴6元,个人只需承担3元;60周岁至69周岁的老人,街道社区补贴6元,个人只需承担5元。“如果没有政府补贴‘兜底’,助餐点运营会出现较大困难。”该助餐点负责人栾兰红说。
为逐步实现老年助餐服务从依赖政府补贴向依靠市场生存转变,《实施方案》提出,在市(区)和街道层面创造条件建设中央厨房,打造“乡镇(街道)区域性助餐中心+村(社区)助餐点+村组(小区)送餐上门”的规模化、集约化服务模式。同时,在此基础上打造“小哥食堂”“学生餐桌”等,延展服务,做到资源利用最大化。
“随着老年人群规模不断增大,服务成本不断增加,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是发展老年助餐服务的重要途径。”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处长史海春介绍,泰州市目前已建成老年人助餐点305家,日服务老年人约5000人次,但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助餐点运营的还很少。此次出台的《实施方案》明确,要积极动员整合社会餐饮服务资源,支持品牌化、连锁化餐饮企业挂牌一批老年助餐点。有意愿从事老年助餐、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餐饮企业均可申请挂牌成为老年助餐点,通过开辟老年就餐区域、开展场地设施适老化改造、开发老年特色套餐、开设引导服务专岗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
刚到上午11点,海陵区城西街道韵梅社区居家养老活动中心内的助餐室已经热闹起来。“我退休后,生活各方面都挺好的,就是做饭不方便,社区助餐食堂菜品好,价格也合理,吃了快一年了,挑不出一点毛病。”泰来苑居民周连娣说,“助餐点旁边还有图书室、心理咨询室,地方宽敞,吃完饭还能和街坊邻居坐在一起聊聊天、看看书。”助餐室负责人刘燕告诉记者,该助餐点覆盖周边两个小区,一直以来不断完善配套设施,越来越多的老人成为这里的“忠实粉丝”。
“老年助餐服务不仅要办,更要办好。”史海春表示,为扩大老年人助餐服务供给,提升助餐服务质量,“美味颐养”专项行动将以现有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点等各类社区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增设助餐功能为主,推动已建助餐点有效服务、有效运营,为周边老年人提供订餐、分餐、堂食、送餐入户等服务。对于现有资源无法有效覆盖或满足老年助餐需求的地区,依托社区养老服务配套用房、社区(村)党群服务中心、互助养老睦邻点等一体规划、一体建设。对于常住人口较少、助餐服务需求较小的社区(村),可与邻近社区(村)共建共享助餐服务设施。鼓励农村社区探索邻里互助、“以农作物换餐”、设立“中心户”多户搭伙、村志愿者预约送餐等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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